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职员公告
为推进从化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在从化区设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1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从化区位于广州东北部,是广州市面积最大的行政区,素有“广州后花园”和“北回归线上明珠”美誉,获评“中国十佳绿色城市”。从化至广州中心城区及各大交通枢纽(机场、港口)约40分钟车程,已经融入粤港澳大湾区2小时经济生活圈。地铁14号线以及北部快速公路等交通干线的建成,让从化融入广州半小时经济生活圈。
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辖下有公办中小学87所,其中公办小学65所、公办初级中学15所、完全中学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全区现有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 所,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1所,广东省一级学校(高中)4所,广州市一级学校(高中)3所,全区公办中小学均为广州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从化区先后被评为“广东省教育强市(县级)”、“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广东省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全区下辖5镇全部被评为“广东省教育强镇”。
二、招聘对象
1.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2023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职位。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共113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要求
(一)开考比例
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人数按相应比例调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4.报名考生须年满18周岁。本科学历的考生年龄要求30周岁(含)以下,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考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含)以下。年龄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
6.非2024年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职位。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电大信息技术教师职位可以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会计职位不需要持教师资格证,但须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7.非2024年毕业生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报名时必须持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或以上的证书。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的,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8.非2024年毕业生报考英语教师职位的,报名时必须持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的,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如无法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的,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
9.所有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报考人员的专业及其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相关专业(代码)要求(详见附件1),专业以所获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相近专业证明或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非2024年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育等专业的,可按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学科类别报考对应学科的职位。
10.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职位表》。
1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考时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报考。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广州市从化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7)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的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个考生限报其中1个职位。
2.报名的时间。
网络报名的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00至2024年4月3日17:00,共5个工作日。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职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自行打印报名表。
3.网上确认考试。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完成网上确认考试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及后续的各项环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网上确认考试的时间:2024年4月3日17:00至2024年4月4日17:00止。
考生网上确认考试后,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因考试信息填写不全、错误等原因影响考试或录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2024年4月8日16:00起,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等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到考场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均视为放弃考试。报考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4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内容。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统一划定为6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4)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6)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同一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人员一起进入资格审查环节,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7)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或取得博士学位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且不占用参加笔试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的名额,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将以网上公告的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的通知。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且与网络报名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的材料不予退还。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面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但是在已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未列入资格审查的考生中,按考生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3.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与资格审查环节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后进行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不予以公布,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4.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请考生留意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的通知。
(2)B类职位的面试采取现场试教的方式进行。根据我国现行的教材,按报考学段、科目或项目选取教学内容。考生在30分钟内完成一课时的教学设计后进行限时10分钟的试教。教学设计不进行评分,仅作考生试教准备用途。
(3)A类职位(美术、音乐、舞蹈、体育教师)的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现场试教,专业技能测试和试教各占面试分值的50%。专业技能测试内容:美术学科分指定项目和自由创作项目,指定项目所需的铅笔、橡皮擦及自由创作展示所需的材料均由考生自备;音乐、舞蹈学科分指定项目和特长展示项目,考场只提供电子钢琴,特长展示所需音乐、乐器及设备由考生自备(不能使用手机播放音乐等);体育学科为口令、队形队列和特长展示,特长展示所需设备由考生自备(不能使用手机播放)。A类职位的试教方式与B类职位相同。
(4)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5.考试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四)体检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皆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一次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须合格才能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随综合成绩一并公告,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2.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由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需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考察
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六)公示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分配到相关单位工作,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按广州市从化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聘用人员可在聘用半年后申请办理户籍迁入从化手续。
(三)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四)入聘职位按事业单位职位聘用政策办理职位聘用。
(五)人员录用后按学历从相应职位起聘。具有本科学历的暂定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暂定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暂定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六)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按同一职位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面试成绩高分者排名优先递补;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排名优先递补。
七、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
(三)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列入诚信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从化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告,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八、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20-87935143;监督投诉电话:020-87941578。
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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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