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新陶幼儿园2024年2月公开招聘编外教辅人员公告
本园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辅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天河区新陶幼儿园2024年2月公开招聘编外教辅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岗位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详见《广州市天河区新陶幼儿园2024年1月公开编外教辅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1月31日下午15:00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应聘者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填报好的《广州市天河区新陶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教辅人员报名表》、《广州市天河区新陶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教辅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2、3,需亲笔签名),连同《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资料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1126068676@***。发送材料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和报考职位,作为报名和资格审查依据。
(三)报考须知:
1.每个职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确因岗位特殊需要调整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在参加线上面试前将《报名表》、《资格审查目录表》,连同《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资料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1126068676@***。发送材料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和报考职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二)面试
1.时间:2024年2月1日(星期四)
2.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面试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六、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从业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天云课堂上公示3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执行《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有效]以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本单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天云课堂(https://***)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四)报考前,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拟录用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方有录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结束后三个月内,如本园有新增编外教师指标且有同类岗位需求的,可从本次招聘相应职位试教以及总成绩均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
(六)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新陶幼儿园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18102822779,监督电话:(020)3862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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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新陶幼儿园
2024年1月24日